▲台電雲林區營業處首度公佈竊電違法行為並追償電費,並且頒獎表揚破案有功的斗南警分局。(照片:台電雲林區營業處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新崙派出所於108年6月間在雲林縣主動查察破獲一起竊電案,相關竊嫌均已移送法辦,為感謝警方協助破案,台電雲林區營業處顏錦義處長今(29)日率領同仁特至斗南警分局致贈獎勵金表達感謝,由副分局長詹百平及新崙派出所長林景春代表接受。

台電雲林區處長顏錦義表示,竊電行為影響供電、用電安全,也違反使用者付費與公平原則,感謝警方長期協助台電公司查緝不法,今天也與警方就防制竊電工作進行意見交流,雙方承諾共同合作打擊竊電犯。


▲台電雲林區營業處首度公佈竊電違法行為並追償電費,並且頒獎表揚破案有功的斗南警分局。(照片:台電雲林區營業處提供)

對於警政單位主動偵破竊電案,起訴後台電將發獎勵金致謝;如有民眾檢舉而查獲案件,經起訴後,台電也會發檢舉獎金,感謝其對防制竊電之協助。

詹副分局長肯定台電雲林區處在竊電稽查以及用電安全維護上的努力,也表達打擊轄內不法行為的決心,樂意與雲林區處合作,維持社會的秩序與公平。

本案不是用省電器,而是從電錶及電線動手腳,查獲李姓主嫌所作共有林姓民眾等3件,有住家也有飲料店,係於去(108)年6月間查獲,並追償電費75.6萬餘元。台電發給斗南警分局獎金,主要是感謝警方在查獲用戶竊電後,仍持續積極追查施工改動電表的主嫌,從源頭阻斷犯罪行為。

顏錦義處長表示,竊電屢有發生,也查獲多件並依法辦及追償電費,而本案是首次公布的竊電案,用意在於提醒用電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而違法行為;顏處長也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不肖業者「節電裝置」之招攬,節能減碳應從日常生活中做起,改變生活習慣,減少不必要浪費,千萬不要為了「省電」變「竊電」,惹上官司並面臨求償問題之違法行為;根據近年統計資料來看,轄內竊電手法以破壞電表結構及繞越電表居多,倘民眾發現有可疑份子破壞電表或其他竊電行為,均可向警政機關或台電公司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台電雲林區營業處首度公佈竊電違法行為並追償電費,並且頒獎表揚破案有功的斗南警分局。(照片:台電雲林區營業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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