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學習場所裝設監視器?改善教保人員勞動條件 應優於幼兒園教室裝設監視器。(圖/記者吳玉惠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玉惠/台南報導】

防範虐童事件發生,是否裝設監視器?臺南市政府108年底提出「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並召開多場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期完善南市兒少保護網絡,強化家庭及社會預防性安全網。其中加裝監視器則讓不少人憂心台灣將成為監視器監控下的國度。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1日邀集許又仁、李鎮國等市議員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能為了解決虐童問題而無視幼兒人權受到侵犯,根本之道應該是先改善教保人員勞動條件,增加稽查人力落實開罰,方能有效杜絕體罰事件。

曾擔任教師組織理事長的市議員許又仁表示,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美其名可以扼止虐童事件,或者於發生虐童事件時可以根據錄影畫面追究責任,但不少社會虐童案件都是發生在幼兒家裡,難道要在每個幼兒的家裡都裝設監視器嗎?教師組織認為裝設監視器不只侵犯人權,更無法扼止虐童案。對於在幼兒園教室裝設監視器,教師組織認為不可。

李鎮國議員表示,監視器只能事後追究,無助於事先預防,真正要落實預防,可以增開教師情緒管理課程讓老師成長,並增加巡堂次數。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暨臺南市教師會副理事長陳杉吉強調,幼兒園虐童事件最根本解決之道應該是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並提升教保人員勞動條件,將更多教育資源投入幼兒園教師專業能力提升,且降低班級人數方是正解。

陳杉吉指出,臺南市公私幼達600所以上,僅有特幼科2名承辦人員負責受理民眾陳情幼兒園體罰及違法事項,同時又兼有稽查及其他業務,人力實際上有嚴重不足情形。而針對私立幼兒園陳情案件,教育局流程往往要安排入園調查並做成處置措施;若是涉及體罰兒虐,以監視器畫面判斷恐亦有失偏頗,無法即時介入停止幼兒受虐之情形,現有幼照法已有罰則,若局方能增加稽查人力並落實開罰,方能有效杜絕體罰事件。

本次會議具體主張包含1.重視幼兒人權與照護品質,應該回歸教育本質,補助改善教學環境,提升公私立教保人員勞動條件。2.鼓勵為防護校園安全,得以加裝監視器;反對為解決虐童問題無視人權受到侵犯,強制規定應設監視器。3.尊重及支持社會局傾聽民意言論,做出回歸中央法令規範的條文修正。4.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協力維護兒少保護,台灣不應成為監視器監控下的國度。

關鍵字: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許又仁 李鎮國 虐童 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 臺南市教師會 副理事長陳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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