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在進行貪污治罪條例的宣導時,特用幾句順口溜提醒公人員如何保護自己。(特派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特派記者張建奎/竹縣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今(5)日在新竹縣政府大禮堂,對新竹縣溪北地區幾百名基層公務人員進行貪污治罪條例的宣導,舉真實的案例說明情輕法重,提醒執行公務時不要因為貪圖小利、關說壓力、人情請託或不小心而觸法,郭檢察長並表示,在他公務生涯中,他發現政風人員是很願意協助機關同仁的,同仁若有任何法令上的問題,也可以跟的政風同仁溝通。

縣長楊文科在講座致詞表示,這次法紀宣導以「基層公務人員」為主,將來也會在溪南地區舉辦一場,希望每一位現代公務員都具備正確的法紀觀念,他也在縣府主管會報要求各單位主管及同仁一定通通要派員來聽講,希望透過法紀的教育訓練、凝聚公務員廉潔服務共識,提升為民服務積極精神,杜絕公務員違法情事發生。

新竹地方檢察署郭檢察長永發是東吳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33期結業。曾任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所偵辦受矚目案件有:理律盜領案、台鐵計軸器案、三陽背信案、羅福助濫墾案等等,每一個司法案件都是社會矚目案件,對司法工作歷練豐富。

郭檢察長表示,「雖然不法所得只有幾百元,但公務人員貪瀆刑度可達殺人罪等級(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到行政機關常發生假借公務會勘填報出差、沒實際加班卻詐取加班費…等案件,雖然金額不大、情節輕,卻罪責很重,檢察官的心情是糾結、掙扎的。身為檢察長的他,主動到新竹縣對公務員開講,是避免公務員因不知法而造成憾事,他並強調「為了區區幾百元讓職涯留下污點,讓人生從彩色變黑白的,一點都不划算」。

郭檢察長簡介常見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案例,其中第4條有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格、數量或收取回扣者;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等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1億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於殺人罪。另外,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圖利等行為,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第6條,作為主要法紀宣導內容。

他強調,介紹這些案例並非出言「恐嚇」,而是希望人在公門好修行,大家能珍惜這份工作,好好為民眾服務。郭主檢演講最後,用幾句順口溜提醒公人員如何保護自己,「不義之財莫貪取、名實不符叫偽造、偽造再來變貪污 、刑責加重莫輕忽、應酬受贈要小心、天下宴席無白吃 、廠商送財奉為寶實則吃剩的骨頭、琅璫入獄誰管你」。

關鍵字:公務員.法紀.宣導.檢察長.主講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