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芋頭產區因5月豪雨成災,即日起開放災損納救助申請。(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廖仁志/台中報導】

今年5月豪雨天候造成台中市芋頭產區受損嚴重,經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行政院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現場勘查,確認損害面積達救助標準,農委會昨日(25日)公告台中市大甲、大安、外埔、后里、清水、神岡、大肚等7區,列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額度每公頃3萬6,000元,請農民即日起至9月5日止,攜帶相關證件向受災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災損芋頭田實況。(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表示,大甲等7區區公所查報芋植株損害情況,獲農委會公告為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合法農田栽培的芋園,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民於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土地登記謄本;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向受災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除中央現金救助,市府並依據《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加碼補助災後恢復生產所需資材,每公頃最高補助3600元,減低農民復耕成本。

關鍵字:芋頭 豪雨 災損 救助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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