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及數位縣議員抨擊縣府在廢棄物管理有嚴重的缺失。(示意照片/記者張立明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指出,斗六市雲科路三段陸橋下(竹圍大橋)堆放的廢棄物,今(20)日早上7點50傳出火警,由於現場堆置大量易燃廢棄物,導致火勢猛烈,經雲林縣消防局灌救後,約於10點41分撲滅,但猛烈火勢是否有造成陸橋本體受損,仍要進一步勘驗。

對此李建昇議員表示,斗六市有虎溪里臨時轉運站以及江厝資源回收場,因此不論是垃圾或資收物都應該堆置在那裡,但2019年8月雲林縣府就被爆出,將廢棄物都堆置於雲科路三段陸橋下,當時縣府環保局承諾只是暫置一晚,隔天就會轉運處理,但事實顯示,縣府已經把雲科路三段陸橋下當成常態性堆置廢棄物的場所,才會造成今天這樣一個重大的工安事件。

另外江文登議員指出,中央環保署自2015年至2019年共補助雲林垃圾處理經費1.4億元,其中垃圾打包經費2018年就補助2,360萬元,2019年第二次打包2,408萬元,也因此縣府在去年11月承諾將雲科路三段陸橋下堆放的廢棄物運回虎溪里臨時轉運站,並且於12月時進行垃圾打包作業,而中央環保署,今年再度補助4,014萬提供雲林縣進行「垃圾前處理及打包計畫」。照理來講去年11、12月後雲科路三段陸橋下廢棄物應該都集中至虎溪里臨時轉運站打包或放置去江厝資源回收廠,但為何至今現場仍然繼續堆置廢棄物?縣府必需說來說明清楚。

而周秀月議員表示,這些年中央一直協助雲縣內處理垃圾,不僅協助垃圾打包及外運代燒,2018年更補助3,440萬元辦理MT機械分選廠,將垃圾變成生質能源,然而不解為何縣府仍然無法處理垃圾去化,反而任由縣內廢棄物一再傳出火警,包含此次陸橋下的事故,還有年初北港清潔隊火警、去年11月江厝資源回收場火警,不到一年就三起與廢棄物有關的火警,顯見縣府在廢棄物管理有嚴重的缺失。

邱世文議員認為,現在首要盡速將陸橋下的廢棄物移走外,更要全面盤點縣內還有哪些是像雲科路三段陸橋這樣,廢棄物堆置在非正規廠址,另外也要追究,為何去年應該就全面清空的陸橋下,仍有堆置廢棄物,應該有人負起責任。

關鍵字:資源回收 廢棄物 火警 臨時轉運站 常態性 堆置 垃圾打包 工安事件 竹圍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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