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欣、溫宜靜、張佳玲總質詢。張可欣針對所關注的新住民議題質詢社會處。(圖/蔡明智攝)


【亞太新聞網/特派記者蔡明智/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4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今(2)日排定由議員張可欣、溫宜靜、張佳玲質詢。張可欣針對所關注的新住民議題質詢社會處。 

張可欣表示,因為疫情的緣故,導致許多新住民無法回國,有轉化成為社會問題的隱憂,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第4項之規定,「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也就是說新住民家庭婚姻在尚未取得本國籍前,如果因為某種原因離婚,她就失去了在台居留的權利而必須被遣返。未設籍新住民在台灣持居留證、未生育子女,在這段期間如果離婚了,就必須返回母國。

現在疫情許多國家沒有開放航班,或者根本不容易符合資格搭上歸國包機,在短期內無法回到母國的情況下,她們離婚後沒有地方可以住、沒有收入,在台灣法令規定無法工作,離婚後身分不是新住民,也沒有身分證、居留證,所以不適用紓困補助專案,也無法取得任何社會福利補助。

當家暴發生後,遭配偶恐嚇通報則離婚,新住民往往擔憂後續生活問題而不敢通報,擔心萬一離婚了,在等待期間他們的居住、工作權益、生活開銷等問題,成為新住民向家庭暴力說「不」的考量點,選擇隱忍,進而產生許多社會悲劇。而當這些新住民"被離婚"之後,為了生活,就衍生了非法打工的需求,甚至流落到八大場所,成為異國婚姻與台灣治安死角下的犧牲者。

擬定一個積極有效地而且能夠落實的輔導辦法,來幫幫這些飄洋過海的女孩們。她們要的不是別的,只希望能夠堅持到回到母國的那一天,當然這一切必須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希望社會處能夠發揮社會處應有的功能,把這個後疫情時代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做一個圓滿的解決,凸顯苗栗對於多元社會的包容與關愛,提高國際視野與格局讓新住民權益獲得保障。

關鍵字:張可欣 溫宜靜 張佳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