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清潔隊位於濁水溪南岸畔的垃圾場,於28日夜間發生重大火警,造成七輛回收車、垃圾車、怪手焚毀;斗六警方於12小時內即告偵破,逮獲涉案鄭嫌且供出同夥周姓男子。(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林內鄉清潔隊位於濁水溪南岸畔的垃圾場,於28日夜間發生火警,並焚 毀回收車、垃圾車、怪手等共七輛;雲林檢警於案發12小時內即逮獲緃火的鄭姓嫌犯,並供出同夥共犯周姓男子,由斗六警分局依法偵辦中。由於縣府、鄉公所等達成支援機具協調使垃圾清運不中斷,不影響林內鄉親的生活作息。

雲林縣消防局於28日20時29分接獲火災報案,並調派林內、斗六、公園、莿桐、西螺等分隊共9輛消防車、2輛救護車及22位消防人員馳往救災,於20:59火勢控制,於22:23現場殘火完全撲滅,但已造回收車、垃圾車、怪手等共七輛完全焚毀。

林內鄉長張維崢立即與縣府、立委劉建國等聯繫請求協助支援,免使林內鄉垃圾回收作業停頓,獲得全力支持的協調。

在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下,雲林縣警察局長朱宗泰、斗六分局長江慶斌、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率火調人員、 雲林縣環保局代理局長黃富義、林內鄉長張維崢等相關單位於29日上午聯手現場實勘進行調查。


▲雲林縣林內鄉清潔隊位於濁水溪南岸畔的垃圾場,於28日夜間發生火警,並焚毀七輛回收車、垃圾車、怪手。(照片:雲林縣消防局提供)

斗六分局長江慶斌表示,案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著火前有一可疑男子由該場區以徒步方式前往起火點,約莫經過 10 分鐘該男子即返回垃圾場騎乘機車離開現場後垃圾場東方即大量火光出現,隨即漫延至清潔隊停車棚,以致燒毀清潔隊回收及處理垃圾用車輛,損失嚴重並間接影響整個林內鄉地區每日垃圾收集工作。

警方於今(29)日一早檢具相關卷證資料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依法通知林內鄉清潔隊所有員工到案說明,並於今日上午10 時許將鄭嫌帶案查明犯案動機以釐清犯罪事實,並查出共犯周嫌,發揮強力執法手段且於案發後12小時內將犯嫌拘捕到案。

29日上午10時許,警方查獲鄭姓嫌犯(林內鄉人、53 年次) ,並供出同夥周姓嫌犯(林內鄉人、53 年次),由警方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緃火真正原因及是否另有涉案者及其他不法情事。


▲斗六警方於12小時內即告偵破,發言人副分局長李仁召開案情說明記者會。(照片:斗六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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