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炒房,林燕祝:南市人口不升反減、房價居高不下,市府無能還是無方?(圖/記者吳玉惠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玉惠/台南報導】

行政院祭出九大政策打炒房,但根據內政部日前最新發布的住宅價格指數,六都房地產價格中,台南成長最多,年漲幅達5.46%達最高,比其次的台中年多了近2%。市議員林燕祝表示,台南縣市合併至今邁入第十年,台南市人口在民國100年是1876960,民國109年11月底是1875378,竟減少1582人,市府擋不住人口減少的趨勢,只能坐視房價節節高升,實在辜負市民對升格的期待。

台南市人口在今年2月跌破188萬,林燕祝指出,民國99年12月縣市合併是1873794人,一年後,到100年底人口是1876960人,直到101年8月突破188萬人,沒想到,今年109年2月竟跌破188萬人,根據市府最新至109年10月的統計,全市人口1875909,比99年合併當年增加2114人,但比100年還減少1051人,今年10月還較9月減少455人,而未出爐的11月人口數是1875378,比10月又少了531人。

林燕祝進一步指出,台南市升格之後,人口自然增加持續下降,社會增加也下降,這些都是不利住宅市場發展的因素,但是,根據內政部日前才發布的最新住宅價格指數,台南市在第三季的房地產市場景氣呈「價量齊漲」的情勢,超過七成地區的房地價格微幅上漲,漲幅還是六都最高的,且從實價登錄資料發現,今年第三季在東區、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仁德區、新市區、善化區、歸仁區與新營區等十區,價格都呈現上漲,整體來說,台南房地產的區域市場價格,71%區域微幅上漲、29%區域微幅下跌,成交量持續上揚。

林燕祝表示,人口減少雖是全國性和整體性的問題,但其他五都人口還是有成長的,縣市合併就是要提升南市的格局和發展,讓市民享受更高品質的生活環境,從人口數「倒退嚕」的情況看來,台南市縣市合併以來並沒有帶來人口增加的紅利。

林燕祝也認為,疫情雖趨緩、經濟也慢慢復甦,但基層民眾還感受不到工作機會增加或薪水調漲,當然也不會比較有錢去購屋置產,這些買房的「熱錢」哪裡來的,是不是有刻意炒作或投機行為,市府相關單位有必要好好追查或提出對策,否則房地產一直漲,帶來的潛藏風險,受害的還是市民。

有關林燕祝議員質疑本市房價過高是否有炒作拉抬情事,南市府回應作法如下:

一、 為抑制房市短線炒作,財政部105年1月1日起實施不動產房地合一所得稅,其短期1年炒作買賣,稅率高達45%,2年內也要35%,2年至10年為20%,短期炒房是要付出很高的代價。考量近來房市交易過熱,財政部已特別要求各國稅局,針對紅單、預售屋和成屋交易列為選案查核重點,以維護租稅公平。

二、 目前社會各界對於囤房稅之課徵及對抑制房產炒作之效果仍有雜音,惟近期報載財政部表示中長期擬調高囤房稅稅率上限,將持續關注蒐集有關資料,俟「房屋稅條例」修法有共識或明確方向,努力整合各界共識後提出適當方案。

三、 為抑制房市炒短線亂象,本市積極加強銷售及預售查核,地政局及法制處聯合不定期抽查市場銷售建案,除進行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檢查外,並查核轄內預售屋建案之買賣契約書,就定型化契約之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交屋保留款等15項攸關消費者權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稽查,同時也檢查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照,以維護消費者交易安全。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於取得建造執照前不得辦理銷售,違者依同條例第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下同)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截至109年12月1日共查核46件預售屋案件,符合規定25件(54%)、不符合規定21件(46%),其中已限期改正完畢有18件,改正中有3件,如逾期未改正將依相關規定裁罰,展現市府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的決心。

四、 地政局在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部分,也持續查核申報不實案件,不論逾期申報或價格申報不實,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109年至今已開罰10件,請業者及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為因應買賣實價登錄新制,本(109)年7月1日起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透過互相確認內容以減少申報不實或哄抬價格情形,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且申報時機提前於申請登記時併同辦理,可大幅縮短資訊揭露時程,交易資訊提供更為即時;此外,地政局並將核實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合理稅賦負擔。

五、 本(109)年10月31日及11月26日內政部與縣市政府地政、建管與消保官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主要查核重點包括: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及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事項。有關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之罰則已見上述;至代銷人員執業如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同條例第29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買賣契約書如不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廣告不實讓買家以為取得建照,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者,依同法第42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以達保障民眾權益之效。

關鍵字:行政院 九大政策打炒房 內政部 林燕祝 房地合一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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