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日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增訂勞工領月退休金者可以開專戶以供存入月退休金,且該存款專戶不得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

1日通過初審的條文中明定,勞工依法規定請領退休金的權利,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使用。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為了勞工法律規範的一致性,初審也通過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條文,以保障勞工老年權益。

這次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鄭汝芬表示,勞工新制及各種勞工保險給付都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這項修法有利於保障勞工老年後的經濟安全,讓專戶內的存款不會遭強制執行而使生活陷入困境。

 另外,社環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勞工保險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

 勞動部長陳雄文在修法意見中指出,讓勞工保險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可以有利健全勞保財務及確保全體被保險人權益。

 

關鍵字:保護勞工 勞退專戶 不得抵押 初審通過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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