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雲林縣衛生局自去年9月隨即規劃啟動「標、抽、追、管」四項行動方案來替民眾的食安把關。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今(110)年起因應中央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雲林縣衛生局自去年9月隨即規劃啟動「標、抽、追、管」四項行動方案來替民眾的食安把關:

(一) 標-落實清楚標示:針對食品製造、輸入、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及零售通路,甚至餐廳、便當店、小吃攤、夜市等加強宣導與輔導業者針對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計已輔導超過6,153家次,達目標數169%,比例為全國之首。

(二)抽-加強抽驗:自今年1月起針對加工製造業、販售業、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學校或團膳業者、長青食堂、餐飲業)及加入「零瘦肉精聯盟」業者等進行抽驗,並擴大五倍抽驗量能。


▲因應中央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雲林縣衛生局自去年9月隨即規劃啟動「標、抽、追、管」四項行動方案來替民眾的食安把關。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三)追-勾稽追蹤下游:比對國外輸入業下游名單,針對輸入肉品流向列重點稽查輔導對象,從源頭到販售有效串聯產品來源及流向之追溯追蹤管理資訊或紀錄。

(四)管-提升自主管理:協助學校、食品業者自主管理。

另外,雲林縣推出「零瘦肉精商店」標章,供轄內業者申請,業者須提出肉品來源文件,經審核通過後計有331家業者取得標章(持續增加中),本局將建檔列冊採不定期稽查抽驗,並且比對進貨證明,如肉品檢出含瘦肉精(乙型受體素),除依法加重裁罰,也將廢止其標章並公布業者相關資訊。消費者只要至有張貼標章的商家消費,即可買的放心,吃的安心。

張麗善縣長提醒民眾,購買豬肉一定要認清產地、注意標示,並鼓勵消費者多選購在地優質國產豬肉,並呼籲食品業者應如實清楚的標示原產地,倘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請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05-5339730洽詢。


▲因應中央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雲林縣衛生局自去年9月隨即規劃啟動「標、抽、追、管」四項行動方案來替民眾的食安把關。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關鍵字:萊克多巴胺 豬肉 雲林縣衛生局     食安 把關 標示 原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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