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編列經費協助縣內原住民地區老舊部落建築取得合法執照,副縣長陳見賢代表頒贈第一階完成的五峰鄉羅山部落19戶房屋證明文件。(特派記者張建奎攝)


特派記者張建奎/竹縣報導

關心原鄉居民的居住正義,縣長楊文科於109年度在縣款編列600萬元協助縣內原住民地區老舊部落建築取得合法執照,第一階完成了五峰鄉羅山部落19戶建築物合法化,副縣長陳見賢今(6)日代表楊縣長頒贈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現場洋溢歡樂的氣氛。

五峰鄉竹林村長呂勝忠感謝楊縣長和原民處雲天寶處長的協助,讓族人多年的期待夢想成真。他說,除了房屋合法,縣府也一併改善部落居住環境,最近外地工作的族人紛紛表達返鄉打拚的意願,讓部落看到了希望和商機。

原民處表示,原鄉地區地處偏遠、資訊不足,因現行法令訂定前未予考量原民族群之習慣及傳統,致使建物所有人未能依法申請建築執照,違章建築林立;再加上原住民經濟狀況普遍薄弱,無力改善居住環境,更遑論耗費鉅資委託建築師申請建築執照,來辦理既有房舍或(新)增建之房舍合法化。

陳副縣長指出,楊縣長兌現競選承諾,一上任就指示原民處全力協助縣內原住民地區部落合法化,並自108年度起編列縣府預算經費,計畫於109年~114年6年的時間分年編列600萬元經費,以解決原鄉地區建築物違章問題。

關鍵字:原鄉.居住正義.羅山部落.建物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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