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定,房仲認為,市場觀望將消失,房市成交量可望回升。但因明年上路前有日出條款,因此年底前可能出現一波贈與節稅或二等親間買賣的移轉潮。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房地合一稅率分4級,最高達45%,民國105年起將要對短期炒房者課重稅;首年影響8495戶,預估稅收可達新台幣42億元。

財政部預估,未來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第2年影響1.9萬戶,稅收85億元;第5年影響4.8萬戶,稅收174億元;第10年影響10.4萬戶,稅收285億元。房地合一課稅還有訂日出條款,將在明年上路,配合停止課徵銷售房屋、土地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房地合一課稅對象是在105年元旦後取得房屋,或是103年1月2日後取得、但在持有2年內出售者。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非境內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未滿1年出售房地課45%,持有超過1年課35%,可以避免外資在台炒作房價。

但是為了減少對自住者的影響,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規定,自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賣屋可享免稅額4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稅率僅10%。

本次修法還納入「非自願性」條款與「合建分售」條款,在2年內非自願性買賣(如調職、離職須賣房)者,可適用正常稅率20%;此外,若民眾用自己的土地與營業人合建,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也不算作短期投機,適用正常稅率20%。

此外,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可以把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房地合一課稅收用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將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關鍵字:房地合一稅通過 年底前恐有移轉潮─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