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男自備安全帽竊車,頭份警街頭對眼,鷹眼識破逮人。(圖/警方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於4月6日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渠機車在頭份市中正路住家前被竊,請求警方協助,員警立即依規受理,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該車尚有在轄內活動情形,分析研判係竊賊偷來代步使用,故通報線上巡邏警網全面在轄內找尋該車,經過1日積極搜尋下,頭份派出所警員張冠偉、黃宇陞於7日12時20分許在頭份市中正、興隆路口發現該車行蹤,立即上前攔查,當場查獲潘姓通緝犯(竊盜罪通緝在案),隨後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查家住台東的潘嫌因竊盜案於3月26日遭台東地檢署通緝在案,平日以打工維生,於日前返台東掃墓後於4月6日凌晨許搭火車返回竹南火車站,因身上無錢遂以徒步方式欲返回頭份租屋處,途中行經頭份市中正路一處民宅前見有部機車鑰匙未拔,心生貪念,趁四下無人之際竊取該車代步使用,潘嫌為掩人耳目,特意戴上自備安全帽,以躲避警方查緝,原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未料於隔日中午騎乘該車外出時,遭眼尖巡邏員警發現攔查逮捕。經詢問後,潘嫌向警方坦承竊盜犯行,全案將潘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竊盜案件對民眾人身安全及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及恐懼,警察局一再要求受理到類似案件,均比照重大刑案積極全力偵辦,讓民眾安心。本案竊賊係見被害人機車鑰匙未拔,遂心生歹念而竊取該車,藉此呼籲民眾鑰匙未拔或未上鎖之汽、機車易為竊賊下手目標,民眾應做好防竊措施,以免遭竊賊覬覦,另無人在家時,門窗務必上鎖,左右鄰居也要發揮守望相助精神,讓宵小無機可趁,如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與警方連絡,共同打擊不法,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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