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新購高性能警用車輛27輛(巡邏車16輛、偵防車11輛)位並完成交車驗收,有效維護雲林縣治安,雲林上場治安妥當。(照片:雲林縣警察局供)


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為有效維護雲林縣治安,提升保障員警執勤人身安全,雲林縣警察局4月28日辦理新購高性能警用車輛27輛(巡邏車16輛、偵防車11輛)交車驗收,廠商並實地指導員警各項配備操作,警察局朱宗泰局長親自至現場關心同仁學習狀況,並提醒同仁經費爭取不易,應落實車輛管理維護及駕車執勤時注意安全,驗收後新購警車同時配發至各分局及直屬(大)隊執勤,維護縣內治安與交通。

朱局長表示,雲林縣張麗善縣長非常重視縣內治安維護,上任以來,為了讓員警在執行各項攻勢勤務時,擁有最新、最好的裝備及車輛使用,以有效維護雲林縣治安,及保障員警執勤人身安全,主動請警察局編列經費更新汰換員警各項老舊執勤裝備。


▲雲林縣新購高性能警用車輛27輛(巡邏車16輛、偵防車11輛)位並完成交車驗收,有效維護雲林縣治安,雲林上場治安妥當。(照片:雲林縣警察局供)

為解決警車老化問題,提升執勤安全、效能與服務品質,110年度編列一般性補助款新臺幣1,865萬元,以及爭取到中央補助經費新臺幣6,832萬元,共計新臺幣8,697萬元,汰換警察局老舊警用車輛95輛(各式巡邏車67輛、各式偵防車28輛)。警察局新購警用車輛自110年2月至4月間陸續交車,截至4月,共計有52輛新警車投入治安維護。

朱局長指出治安與交通為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指標,警察局平時即全力維護縣內治安與交通,在新購警車加入陣容後,將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大幅提升地區的治安維護能量,以貫徹縣長張麗善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決心,打造一個幸福城市。


▲雲林縣新購高性能警用車輛27輛(巡邏車16輛、偵防車11輛)位並完成交車驗收,有效維護雲林縣治安,雲林上場治安妥當。(照片:雲林縣警察局供)

關鍵字:雲林縣警 治安 執勤 高性能 警用車輛 巡邏車 偵防車 驗收 管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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