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0年度香蕉保險保單投保期限延長至110年5月14日。(圖/農糧署南區分署) 


記者戴英薇/高屏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確保蕉農收益,持續推動香蕉收入保險,本(110)年度保單投保期限延長至110年5月14日止,本轄香蕉收入公告保險試辦計42處,分佈於高雄市、屏東縣、嘉義縣、嘉義市等地,請有意願投保之農民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洽詢。

推動香蕉收入保險,使農民都能獲得一定保障,穩定農民收入不必再看天吃飯。不論天災或市場因素導致區域收入減損,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不分品種)農民,可依不同區域收入保障額度,於保險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若因區域平均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

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之農民,投保香蕉田間植株存活率達九成;種植田區用地符合土地管制規定,投保面積在0.1公頃以上,填具要保書並檢附身分證、土地合法使用文件、存摺影本等,得於公告受理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土地登記謄本向香蕉田區所在地之農會投保,訂保險契約及繳納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即可獲得保障。

政府為鼓勵農友投保並減輕農民負擔,農委會將補助一半保費,上限金額為每公頃3萬元;而各縣市政府亦有不同額度之加碼補助。另前一年度已投保未獲理賠或理賠金額低於自繳保險費者,本次續保可獲得30%之保險費折抵,例如投保戶某甲109年度自繳保險費1萬元,如未獲得理賠,繼續投保110年度保險,將可獲得3,000元之保險費折抵,即(10,000-0)*30%=3,000。此外,投保者香蕉遇天然災害,只要符合救助相關規定者,仍可同時申請天然災害救助金,由保險機制分散經營風險,以維持農友收益及降低災害損失。

本轄辦理香蕉收入試辦42個鄉(鎮、市、區)包括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田寮區、杉林區、燕巢區、大寮區、六龜區、林園區、甲仙區、那瑪夏區、桃源區;屏東縣高樹鄉、里港鄉、屏東市、萬丹鄉、內埔鄉、霧台鄉、瑪家鄉、三地門鄉、竹田鄉、崁頂鄉、新埤鄉、南州鄉、佳冬鄉、枋寮鄉、春日鄉、東港鎮、麟洛鄉、九如鄉;嘉義縣梅山鄉、竹崎鄉、大埔鄉、番路鄉、中埔鄉、六腳鄉、鹿草鄉、大林鎮、民雄鄉、水上鄉;嘉義市東區、西區。籲請該地區種植香蕉農民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投保。 

關鍵字:農糧署南區分署 香蕉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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