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姓民眾在社群媒體散播一則未經證實的新冠肺炎確診訊息。(編輯/ 記者何勁陞 )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與內埔警分局17日晚間網路巡邏時發現,一名曾姓民眾在社群媒體散播一則未經證實的新冠肺炎確診訊息。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任意散播未經證實的疫情,可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旋及將該嫌帶案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民眾,流行疫情等相關資訊係由疫情指揮中心確認,並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關鍵字: 內埔分局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