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梟利用日前豪大雨及目前新冠肺炎肆虐期,以為有機可乘鋌險走私巨量私菸,仍被情治單位據報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查獲,依法處置中。(照片: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法律無假期──私梟利用日前豪大雨及目前新冠肺炎肆虐期,以為有機可乘鋌險走私巨量私菸,仍被情治單位據報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查獲,依法處置中。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嘉義查緝隊等,整合跨分署查緝隊、海巡隊、岸巡隊、警察單位、及移民署、地方財政局菸酒管理科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船長張××以「勝×號」貨輪輸入未稅私菸案件,於臺南市安平外海登檢「勝×號」貨輪,初步檢視該船船艙後,發現大量菸品,遂將涉案人及船艦帶案偵辦。

海巡署偵防分署嘉義查緝隊積極情蒐,經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偵辦後,即召集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展開佈偵,並跨分署整合查緝隊、海巡隊及岸巡隊等查緝能量,與雲林查緝隊、艦隊分署高雄海巡隊、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共同偵辦,於本(110)年6月6日清晨會同艦隊分署中部地區機動海巡隊、第三海巡隊、第四海巡隊、第十三海巡隊、澎湖查緝隊、北門查緝隊、臺南查緝隊、高雄查緝隊、鳳山查緝隊、屏東查緝隊、臺東查緝隊、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南部分署第十一岸巡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港國境事務隊及高雄市、嘉義縣、基隆市、臺南市、南投縣等(縣市)政府財政局菸酒管理科等單位,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由專案小組人員與艦隊分署高雄海巡隊巡防艇,於臺南市安平外海登檢「勝×號」貨輪,初步檢視該船船艙後,發現大量菸品,遂將涉案人及船艦帶案偵辦。


▲私梟利用日前豪大雨及目前新冠肺炎肆虐期,以為有機可乘鋌險走私巨量私菸,仍被情治單位據報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查獲,依法處置中。(照片:雲林地檢署提供)

本案偵辦過程因適逢國內防疫時處三級警戒期間,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DC)防疫指引,為防疫優先考量,5名入境船員先行隔離14日,另依檢察官指示將涉案「勝×號」貨輪停泊海巡署高雄海巡隊碼頭,案經14日隔離期滿,於6月22日同至高雄港第十號碼頭實施查艙,經數百人接力搬運,克服陣雨的惡劣天氣考驗,起獲巨額走私菸品,數量高達9,946箱(共計497萬3,409包),本案所查獲之私菸數量為高雄港百年開港以來,高居第二多之案件,以每包菸稅51.8元計算,若走私成功,保守估計國庫將減少2.5億餘元稅收。

私梟集團看準連假期間菸品需求上升,趁彩雲颱風席捲來臺及防疫第三級警戒時,誤以為我海巡單位人員無暇顧及其他防務,竟試圖從海外走私大量私菸,趁機獲取暴利。所幸經專案小組不畏艱難,在風雨交加及疫情嚴峻考驗下,仍戮力從公、抽絲剝繭,破解該集團運作模式,不畏海象惡劣之風險,勇於堅守岡位,鍥而不捨而順利偵破本案。

全案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與函送高雄市政府裁罰,並積極防堵走私入境,維護海防邊境之安全。在此呼籲社會大眾,來路不明或廉價私菸有可能參雜不明化學物質吸入恐將傷身,如發現走私不法行為,請撥打海巡「118」免付費報案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國境安全、社會安定,創造祥和健康環境。

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及防疫措施,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DC)防疫指引,及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防疫優先原則」,期間執法人員每日均量測2次體溫並全程佩戴口罩,在辦案同時亦貫徹防疫。


▲私梟利用日前豪大雨及目前新冠肺炎肆虐期,以為有機可乘鋌險走私巨量私菸,仍被情治單位據報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查獲,依法處置中。(照片:雲林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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