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上有三名乘客將半身露出車窗外,嬉戲打鬧十分危險,警方依規定逕行舉發。(圖/內埔分局提供)


​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內埔警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在萬巒鄉屏185縣道與新榮路口,一部休旅車上有三名乘客將半身露出車窗外,嬉戲打鬧十分危險,警方依規定逕行舉發。

佳佐派出所轄區沿山公路段21日上午,有民眾發現一部銀色休旅車,車上乘坐三名乘客均未繫安全帶,甚至露出半身於車窗外嬉戲,十分危險,由於當時民眾未報案,警方於接獲民眾檢舉後,依行車紀錄器影像逕行舉發。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乘坐不依規定及第31條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分別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及一千五百元罰鍰;另未依規定配戴口罩部分,該分局亦檢附相關資料函送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裁處。

分局長蘇偉荃表示,用路人須遵守交通規則,乘車依規定繫安全帶,並不得將身體伸出窗外嬉戲,以免發生危險;另如民眾在路上有發現是類情形,可及時報案,並由警方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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