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風場航道示意圖(中文版)。(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唐孝齊/高雄報導

「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以下簡稱本指南)訂於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為維護彰化離岸風場海域的航行安全,並提供離岸風電產業優質安全的經營環境,航港局籲請航商、從事離岸風電與海事工程業者及漁民朋友,航經彰化風場航道,務必依照規定向航港局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VTS)中心(以下簡稱彰化VTS)進行預報與報到,全程保持AIS開啟及維持通訊頻道暢通,並依航道航行,以保障航行安全。

航港局表示,彰化外海為進出我國西部國際商港船舶的必經要道,亦為國際間船舶往來東北亞與東南亞頻繁通過的海域,每年約有3萬艘次船舶通過,為保障船舶通過該海域的航行安全,全長22浬、寬9浬的彰化風場航道採分道航行規劃,南、北兩向航行空間各2浬,中間1浬寬的分隔區,東、西兩側各有2.5浬與1.5浬的緩衝區(詳示意圖)。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依本指南規定,進入航道船舶須於8小時前先行向彰化VTS中心預報,並於抵達報到位置時向彰化VTS報到後,方得進入航道航行,而進入航道或鄰近海域活動的船舶,務必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並保持通訊頻道暢通,以完整掌握該海域船舶動態,並因應各類意外事件。另彰化風場航道資訊已由內政部更新電子海圖,並向國際發布,同時已透過航船布告請海軍大氣海洋局於紙本海圖加註,且英國海測局(UKHO)亦已出版該航道相關圖資,請航經該處船舶應儘速更新電子海圖、擬訂妥適航行計畫,相關航行規範訊息均已置放於航港局官網「離岸風電專區」(https://www.motcmpb.gov.tw/Home/Node?SiteId=1&NodeId=10078),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彰化風場航道示意圖(英文版)。(圖/航港局提供)

目前航港局已由彰化VTS每日記錄未遵守航行指南規範航行的船舶資料,除於發現違規船舶當下,立即呼叫船舶導正違規態樣外,針對規勸不聽的船舶,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課處最高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另航港局將對違規船舶加強港口國檢查(PSC)及船旗國檢查(FSC);航港局重申,風場航道劃設及航行指南規範是保障所有航行彰化海域船舶的安全,減少海上人命損傷的風險,今日起將會同海巡署、漁業署等相關機關,加強航道交通管理與執法,以營造更安全有序的航行環境。

關鍵字:航港局 彰化風場航道 交通服務(VTS)中心 離岸風電專區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