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偵破假振興五倍券製造使用集團,縣長張麗善於26日上午前往縣警局表揚表功人員維護社會治安的勞苦功高。(照片:記者張秦華翻攝)


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破獲假振興五倍券製造使用集團,逮捕相關涉案罪犯4人依法嚴辦,並續深入其他不法中;縣長張麗善感謝檢警通力合作維護社會治安、及金融經濟秩序的勞苦功高,特於今(26日)上午前往雲林縣警察局表場有功人員。

雲林縣警察局110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汽車加完油後,駕駛人以「假振興五倍券」面額 500 元 2 張付款;局長朱宗泰獲悉後,立即指示刑警大隊大隊長曾順光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

案經雲林縣警察局專案小組成員群策群力調閱上百支 路口監視器,並日以繼夜監看、南北往返實施跟監埋伏,於10月 21 日見時機成熟收網,經強勢警力攻堅後,在台中市烏日區一帶先行查緝陳××到案,於投宿之汽車旅館及租賃車內起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注射針頭、改造子彈等物。

復經陳嫌主動帶同警方至彰化縣和美鎮地區起出替楊××所藏匿之改造子彈共67顆、偽變造車牌用之英文、數字字母1批,另指證涉案犯嫌楊××身分並帶同警方前往查緝楊××到案,復於楊××住處起出偽造5倍振興券2張、筆記型電腦2台、彩色列表機1台等涉嫌偽變造5倍券之相關證物。

另起出疑似作案時使用之偽造證件5張、偽造行照及本票半成品、偽造車牌1面、偽造車牌號碼影影印字母2張、改造手槍1支、子彈8顆等物。全案終告偵破,雲林縣警察局依刑法第 201 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罪、槍砲 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雲林縣警察局偵破假振興五倍券製造使用集團,縣長張麗善於26日上午前往縣警局表揚表功人員維護社會治安的勞苦功高。(照片:記者張秦華翻攝)

涉嫌人楊××(男、62年4月12日)、陳××(男、76年2月13日)等2人因涉嫌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詐欺、毒品、槍砲等案,於日昨查緝到案經裁定羈押。

雲林縣長張麗善於今天上午前往雲林縣警察局表揚碵破本案有功人員。張縣長表示,為提振經濟動力,雲林縣政府鼓勵全國民 眾持振興五倍卷至雲林縣內旅遊、消費,藉以帶動全縣消費市場, 但是決不容許不法份子趁勢犯罪,請店家在收取五倍券時,應多加查看檢視,若有發現異常可立即撥打 110 專線報案

局長朱宗泰也呼籲呼籲民眾依法使用五倍券消費,意圖供行 使用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 身試法、鋌而走險,警方將持續嚴查偽造、變造或行使偽(變) 造振興五倍券案件,如有不法立即究辦。

鑑識科長謝金霖一一介紹查獲偽造、變造或行使偽(變) 造振興五倍券之證物,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振順及斗南分局偵查隊隊長江昆達也簡要說明相關案情,張縣長在局務會報也頒獎嘉勉警察同仁之辛苦。


▲雲林縣警察局偵破假振興五倍券製造使用集團,縣長張麗善於26日上午前往縣警局表揚表功人員維護社會治安的勞苦功高。(照片:記者張秦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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