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期日計畫表。(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唐孝齊/高雄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111年航海人員測驗期日計畫暨參測須知,預計於3、5、8及11月辦理4次測驗,該測驗分一等船副、一等管輪(含加註)、二等船副、二等管輪(含加註)及電技員等類別。

航港局表示,有關參測資格、應測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依照「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辦理,並已載明於參測須知,另再次提醒所有應考人於報名時務必確認參測身分為「參測」或是「補測」,曾經參加本項測驗,並已有1科以上科目及格且於保留期限內者,應勾選「補測」,請參測者務必詳加閱讀參測須知。

臺灣四面環海,海洋運輸為我國不可或缺的事業,歡迎有志青年及早投入海事職場。本測驗詳細資訊,可至交通部航港局第二代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2.0航海人員測驗管理子系統(網址https://el.mtnet.gov.tw/EL03/EL030201/Index)即時訊息項下查詢。

關鍵字:航港局 111年 航海人員測驗 期日計畫表 一等船副 一等管輪 二等船副 二等管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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