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分局並將涉案許男及林男2人依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及第277條傷害現行犯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圖/東港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 東港報導

媒體報導有一男子遭人毆打妨害自由一案,東港警方表示,此案件發生於110年12月30日在新園鄉某主題餐廳,施男(75年次)遭人毆打妨害行動自由,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東港鎮某茶行發現施嫌,經了解係主嫌許男(65年)懷疑施男詐賭夥同林男(89年次)等人毆打施男並限制行動自由,東港分局當日接獲報案後即立尋獲救出施男。

東港分局並將涉案許男及林男2人依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及第277條傷害現行犯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另東港警察分局已加強該區域巡守,避免再有是類情事發生。

東港分局呼籲:警方絕不容許不法分子挑戰警方執法決心,影響社會治安!東港分局將持續加強防制轄內各類不法犯罪,對於暴行鬥毆等違法情事,絕對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新園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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