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已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圖/東港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 東港報導】 綠燈亮起時,行人走在斑馬線有絕對路權,駕駛朋友們應有禮讓行人的駕駛道德並遵守以下原則: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二)路口有人指揮時,應聽從指揮通過路口。
(三)一群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使行人分散成2股。
(四)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

東港警分局將加強取締違規項目有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取締有以下3大原則:第一是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已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是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逕予認定舉發;第三是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直接逕行舉發。

東港警分局長林文煜表示,轄區110年度十大易肇事路段,分別爲東港鎮中正路段、中山路段、光復路段、沿海路段、明德路段、林邊鄉中山路段、新園鄉仙吉路及南興路段、崁頂鄉屏187線及南州鄉三民路段等,尤其東港鎮以中正路安泰醫院前及中山路輔英醫院前路口常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或汽機車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等違規情形,險象環生,呼籲汽機車駕駛行經這些路段時務必提高警覺,行人穿越馬路務必行走斑馬線,並加強宣導車輛「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觀念,避免ㄧ時搶快造成悲劇發生,共同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保障用路人均能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東港警分局長林文煜  行人穿越道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