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內政部警政署為加速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策訂試辦計畫並選定包含苗栗縣警察局在內等12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為試辦機關。(警方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外事科與竹南分局1月6日偵辦移工吸食毒品案件,聘請泰語通譯於警察局外事科與竹南分局承辦員警間利用視訊設備進行警詢,是自去年12月加入內政部警政署遠距傳譯試辦計畫以來首度啟動遠距傳譯機制。此機制是內政部警政署為加速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策訂試辦計畫並選定包含苗栗縣警察局在內等12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為試辦機關。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通譯是偵辦涉外案件不可或缺的治安夥伴,以往處理涉外案件,通譯必須要到現場協助,遇有偏遠駐地或罕見外語案件,警察局要耗費相當時間才能找到合格並且能配合的通譯,常常造成辦案人員的困擾。遠距傳譯可解決上述難題,增加合格通譯接案意願及警察局選任通譯之彈性。

當日擔任遠距傳譯的林小姐,居住於銅鑼鄉,下午5時許接獲警察局通知,適逢下班時間且天雨,如果開車到竹南分局,車程約需1小時,她很開心只要到警察局即可,可省下約30分鐘車程。林小姐表示,遠距傳譯可以節省交通時間,雖然在翻譯過程中,較常發生聲音不清楚而須再次確認的情形,不過整體而言覺得很不錯。

警察局陳武康局長表示,縣警局相當重視與列冊通譯的夥伴關係,自去年2月起已陸續推動多項創新,包括現場給付通譯費、全面補助交通費及自建通譯費表單系統,主動提供「通譯證明」供請假或對帳之用,獲得67位列冊通譯廣大迴響。此次啟動遠距傳譯過程尚稱順暢,並將相關優、缺點陳報內政部警政署作為後續政策推動評估之參考。

關鍵字:苗警啟動遠距傳譯 深化通譯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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