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分局自5月1日起於所轄市集、車站等民眾聚集地方執行街頭宣導。(圖/東港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 東港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為讓民眾了解如何防範跟蹤騷擾,東港分局自5月1日起於所轄市集、車站等民眾聚集地方執行街頭宣導。

東港分局透過相關手舉版標語,讓民眾快速知道跟騷防制法規定,如針對特定人反覆實施跟蹤尾隨、盯梢守候等八種行為樣態等,只要被跟騷者覺得害怕或不舒服,即有可能觸犯跟騷防制法,最重關五年。民眾遇有跟蹤騷擾情事,隨時可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前往派出所報案,警察人員都會立即提供協助,確保民眾人身安全。

東港分局表示,「拒絕以愛為名的跟蹤騷擾行為,面對感情應以和平理性方式解決,面對跟蹤騷擾勇於說不」,遇到跟蹤騷擾應保持冷靜,並立即報案;本分局將持續深入校園、街頭等地方,加強宣導相關婦幼安全、犯罪預防觀念及諮詢。


關鍵字:反覆實施跟蹤尾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拒絕以愛為名的跟蹤騷擾行為  盯梢守候  跟騷防制法規定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