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26日查獲大園旭鴻染整公司未經許可偷排廢水,污染雙溪口溪,稽查人員採樣檢測pH值及溫度雖都正常,但經以化學需氧量試劑初步檢測結果高達250mg/L以上,超出放流水標準至少2.5倍,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勒令停工,至少重罰60萬元,並於雨水道加裝電子腳鐐,未取得許可前不得貯留或排放廢水。

旭鴻染整公司設廠於大園工業區內,從事印染整理業,製程廢水原本應納管至大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處理,但因該公司於納管水質不佳,過去一年內超出納管標準竟高達17次,嚴重影響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能,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依規定於今年4月30日強制斷管,禁止該公司廢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但旭鴻公司卻仍繼續全量生產,且未申請取得排放許可證,就直接將未經處理的製程廢水排入雙溪口溪。

稽查人員同時採樣攜回檢測,將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加重處分,最高可開罰600萬元。並可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責任,不排除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後5年內不得再請領。

環保局表示,旭鴻公司過去已多次違反環保規定,環保紀錄不良,一直是重點列管的高污染風險工廠,兩個月前先因處理水質不佳被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強制斷管,但卻不思積極改善廢水處理設備,儘速重新申請納管,竟選擇以投機取巧方式伺機偷排廢水,將處理成本轉嫁給全民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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