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新竹市警察局成為新竹市第30處歷史建築,結合新竹州廳、原新竹地方法院,形成官廳街。資料照


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87歲的新竹市警察局前身為新竹警察署廳舍,外觀與專賣局新竹支局相似,圓弧立面搭配長形方窗、窗台飾帶
,兩側延伸對稱,凸顯建物水平線條感,呈現當時美學潮流,6月17日經文資審議後,決議登錄其為歷史建築
,成為新竹市第30處歷史建築,結合新竹州廳、原新竹地方法院,形成官廳街。

林智堅市長表示,新竹市擁300年歷史,舊城區古蹟與歷建密度高,中正路上原新竹地院今年4月登錄為歷建,與國定古蹟新竹州廳、市議會,形成行政、立法、司法分立象徵,如今再添一處歷建新竹警察署,形成官廳街之都市紋理,具都市景觀保存價值。

新竹警察署廳舍建於1935年,原為兩層樓的加強磚造建築,漸漸因空間不敷使用,民國71年增建為三樓,保留增建前風格,民國79年更名為新竹市警察局,見證了新竹地區日治時期警察制度歷史演變過程。

新竹警察署廳舍呈現圓弧立面,早期建築外牆腰壁以上為二丁掛北投產黃褐色磁磚,為當時流行色系,腰壁、窗台及雨庇則為洗石子裝修,後因中央通令警察機關統一識別,牆面拆除改為紅色磁磚,搭配白色飾帶,形成現今樣貌;僅剩拘留室中庭側外牆還留有早期磁磚,其餘皆已拆除。

建築結合現代水平要素,弧面入口處以布面磚搭配水平突出的雨庇,強調入口意象,室內樓梯間、拘留所也呈現現代設計之空間感,其中拘留所採放射狀管理空間作法,具建築史價值,獲委員一致通過登錄為歷建。

文化局表示,近半年來,新竹市共登錄3處古蹟、3處歷建,古蹟包含北門國小百齡樓、北門國小同心堂、新竹州廳附屬建築(市府檔案室);歷建則有市府大禮堂、原新竹地方法院、新竹警察署廳舍。

文化局指出,目前全市共72處古蹟歷建,林智堅市長上任後新增指定29處,投入逾7億元修復文化資產,透過「給予身份、修復、活化」三部曲,讓古蹟歷建重新與城市連結,包含少年刑務所演武場、南大路警察宿舍、新竹州警務部部長官舍等皆修復完成並活化,成為市民假日休閒好去處。

關鍵字:新竹市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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