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新法上路第一天,7月1日起警方開始取締騎機車、開車駕駛中抽菸,台北市警方2日表示,7月1日取締的案件共有23件。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日上路,台北市警察局針對「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及汽車機車駕駛行進經抽菸、汽車併排停車等違規行為,首日取締共66件,分別為2件、23件、41件。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民眾對於新法中規定的「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有著要求積極執法的態度。

交通大隊表示,據內政部警政署取締原則如下,一、舉發對象須為汽車、機車或動力機械駕駛人。二、須在道路範圍內。三、其周邊有其他車輛。四、香菸須點燃(不包含市售電子菸)。五、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

台北市警察局在新法上路首日取締違規23件、勸導15件,大部分是員警執行路口交通疏導、路檢或巡邏時發現停等紅燈車輛駕駛人手持香菸,且周邊尚有其他車輛駕駛人受到菸灰的影響,恐影響行車安全。

警方呼籲民眾在行車時,抽菸菸灰容易飄散,而影響其他駕駛人視線或飛入眼睛,恐造成其他用路人安全危害,行車時勿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避免影響其他駕駛人行車安全。

 

關鍵字:駕駛抽菸 新法 上路首日 北市 抓23件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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