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警察局長黃永志,向民眾說明派出所合署辦公聯合執勤規畫情形。(圖/南投警分局提供)


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因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108年釋字785號解釋,要求輪班制公務機關應於3年內檢討服勤時數及合理性,經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2條(尚待考試院公布施行日期),規定公務員每日服勤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每日換班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每月超勤加班不得逾60小時等規定,如此對於偏遠或人數較少之派出所目前執勤方式必定產生影響,因此警政署開始針對各警察機關研議配套方案。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規畫將各分局人力較少的偏遠地區派出所警力進行整併,實施合署辦公、聯合執勤,以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南投警分局辦理派出所合署辦公聯合執勤說明會。(圖/南投警分局提供)

雖然目前警方尚未確定實施日期及方式,但地方已經有傳聞將「裁撤派出所」,造成民眾議論紛紛,為此南投分局特別於8月22日在南投市鳳鳴社區發展協會舉辦說明會,讓民眾及各級民意代表瞭解此次變革之內容。說明會由警察局局長黃永志率隊列席;立法委員許淑華辦公室主任許書杭、縣議員曾振炎、張嘉哲、市民代表陳銘政、鳳鳴里里長余文廣、永興里里長鄭龍合、福山里里長許惠菁及鳳山里里長藍豐文等地方人士到場關心。


▲南投警分局辦理派出所合署辦公聯合執勤說明會,傾聽各界意見。(圖/南投警分局提供)

會中南投分局副分局長李政昌指出,轄內南投市及名間鄉共計有鳳鳴、新佳、赤水、崁峰及永和等5個派出所因夜間需輪服值宿及各項勤務,相較於其他值班所,員警每日服勤時數都超過12小時,與未來將公布施行之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2條規定相違背,因此在不增加員警員額的狀況下,將進行合署辦公,以聯合執勤之方式編排勤務,不但能增加巡邏密度、提升執勤安全,讓警力效能最大化外,同時員警勤休及服勤時數也能符合規定,而原派出所8至22時仍派駐有員警值班,受理民眾報案及為民服務,讓本案在地方交通治安、員警勤休執勤安全及地方民意需求方面創造三贏。

警察局長黃永志表示,對於部分派出所採取合署辦公,聯合執勤方式,是重新調配建置警力,保障員警有充分休息時間避免過勞,並更有效運用警力,並非外界所傳聞的裁撤派出所,整併後不但增加了24小時值班派出所的數量加強維護治安外,原來各派出所每日8至22時還是會有同仁值班受理報案及為民服務,深夜巡邏班次也大幅增加,不會對地方治安造成影響,目前合署辦公部分仍在研議階段,各分局也將陸續召開說明會,傾聽各界意見,取得地方共識,並俟警政署統一下令後再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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