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五)日起於新竹園區共11處啟用科技執法。(圖/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提供) 


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長何德輝指出,為遏止交通違規、減少交通事故、維護交通安全
,9月16(五)日起於新竹園區共11處啟用科技執法,相關設備已建置並完成驗收及測試,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避免違規受罰。

何德輝中隊長指出,新竹園區科技執法設備設置於園區主要聯外道路以及國道一號匝道交會路段,擇定「高肇事率」、「高違規率」之路段(口)設置,用以提升警方執法效率、維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順暢。設置地點為
:工業東三路與園區二路口(北向南)、國道一號北上匝道與園區二路口(南向北)、園區二路與國道一號南下匝道口(東向西)、國道一號南下匝道與新安路口(北向南)、工業東二路與新安路口(南向北)、園區一路新安路口(北向南)、園區一路與新安路口(南向北)、新安路與園區一路(西向東)、力行路與介壽路口(東向西)、介壽路與園區一路口(北向南)、園區一路與介壽路口(西向東);取締類型為:闖紅燈、違規迴轉、違規左轉、違規右轉、時段性禁行左轉、機車道禁行汽車、內車道違規直行。(詳如附件)。

中隊長強調,科技執法目的在於遏止違規、促進交通順暢及防制事故,本中隊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裁處。本中隊將從嚴執法,期盼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己與他人用路安全,共同維護安全無虞的交通環境。

關鍵字:新竹園區 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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