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表示過去所有的工作績效和得獎紀錄,都是她人生榮耀的一部分。 (圖/高虹安競選總部提供) 


 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針對高虹安提告鏡週刊報導之不實內容,高虹安表示,努力的人會有回報,剛畢業進入資策會的她,如同拼命三郎,無論過往的會內績效或得獎紀錄,都能證明這點,沒想到這些在鏡週刊筆下變得面目全非,她也針對事實面提出詳細說明,強調鏡週刊今報導也同時涉及違反個資法,將再與律師進一步研究後採取行動。

對於今日鏡週刊報導中的「個資外洩」問題,高虹安相信資策會一定是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才會去違法提供這些資料出來,高虹安說雖然坦蕩蕩經得起檢驗,但是鏡週刊這個行為完全是錯的,是違法的,侵害了個資法
,她個人的權益,她完全沒有被知會也沒有同意被洩漏這些社會活動的個人資料,即便是以政府資訊公開法,法令也規定應書面告知取得當事人之同意,她完全沒有收到任何書面通知,所以違法的就是違法。

律師柯志諄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個人資料的範圍,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鏡週刊報導中有關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出差天數及細項,可歸屬「社會活動」,得以直接、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未經本人同意,資料所有者不可以隨便使用,已有違反個資法疑慮。

民進黨團竟可以為選舉抹黑,打擊對手,赤裸裸假借公權力向資策會強索個人隱私資料,此惡例一開,無疑地製造綠色恐怖,將使全國研究單位數萬名研究人員人心惶惶,無法專注於工作,嚴重影響國家研究發展。尤其是柯總召竟為子弟兵候選人,毫不掩飾與迴避,公然把立法院民進黨團當做競選總部,公器私用,令人不齒。

而針對資策會工作期間唸書過程的事實,高虹安進一步說明,2008年,她進入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2012年,欲赴美攻讀博士,研習智慧製造系統技術,因此向主管遞出辭呈,但是獲主管慰留,主管表示這類前瞻技術正是台灣產業數位轉型所需,希望改為帶職派駐美國,並輔導台灣產業導入引進該項前瞻技術,既然是依公司要求派駐,當然是帶職前往,往返交通費也依會內規定由公司支付。

高虹安強調,鏡週刊指控高虹安利用資策會預算成就個人學位,完全是惡意栽贓抹黑,於資策會工作期間,每一項主管交辦任務,皆用心完成,輔導過的廠商申請科專計畫、轉型成功案例,都歷歷在目,每年工作考績名列前茅,曾獲得技術菁英獎、國家產業創新獎(由陳建仁副總統頒獎)等獎項,完全對得起資策會付給虹安的薪水。如果高虹安於工作期間因攻讀博士怠忽職守,怎可能獲得這麽多肯定?

高虹安強調在美國派駐期間,不僅恪盡職守,持續於工作崗位上獲得資策會多項考績與獎項肯定,亦努力於博士學業做研究,白天上課,晚上工作到深夜,不僅要確保學業進度,更要維持有績效的工作表現,和無數勤奮認真的基層工程師一樣,通宵達旦日以繼夜,只求無愧於自己的職位,這些於今日記者會中出示的資策會105年8月推薦函文中,明確寫道「高虹安赴美期間仍克盡職守」「在本會發展之職涯,其認真敬業與培育部屬,積極為台灣資通訊及製造產業戮力奉獻、堅守崗位」等字句,證明高虹安於國外出差期間,仍有優秀工作表現及產業創新成就。不論高虹安身在何地,她強調完全對得起資策會給出的每一分薪水。

至於博士攻讀之學費,完全是高虹安的個人支出,期間曾申請為期僅半年國際人才培育補助方案,額外獲得每月補貼,半年補助計畫結束後,亦按照合約規定留任半年。

高虹安表示,在資策會工作期間,會內鼓勵優秀團隊spin-off創業,她也和主管同仁參與會內創業輔導及競賽
,獲得前三名獎項,她積極輔導鼓勵科智企業創立,2016年,獲資策會推薦「國家產業創新獎」,推薦理由也明確記載,她參與輔導新創公司「科智企業」成立。

當時高虹安和創業團隊之主管同仁,參與了APEC亞太創業挑戰賽獲獎,Intel全球挑戰賽First Prize等,從一開始就參與會內創業,這些都有獲獎紀錄,當時的新聞報導(身份為Co-founder)、照片和內外部資料可供佐證,令人不解的是,部分綠營側翼如溫朗東先生,明明未有成功創業經驗,質疑也完全不符商業邏輯,仍有媒體轉載其惡意無知的揣測,十分遺憾。

高虹安表示,她過去工作時期,從未想過要從政,只是一個基層員工,沒有任何特權,她對得起自己的職務,對得起主管的賞識栽培,對得起公司的交辦任務,所有的工作績效和得獎紀錄,都是她人生榮耀的一部分,她完全不能接受這些努力被任意抹黑。

關鍵字:高虹安 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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