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台北市發生一名14歲少女租借電動自行車E-bike撞死81歲老婦的事件,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高達25公里,北市將研擬行政法規約束時速15公里以上車輛,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台灣城市動力公司在台北、新北等地建置E-Bike公共電動自行車租賃系統,供民眾持悠遊卡租借電動自行車代步。已陸續在新北市板橋、鶯歌,和台北市萬華等地設置7站,頗受好評。但服務推出後業者屢次接獲反映,有少數民眾有危險駕駛行為,因此今年3月21日起全面禁止16歲以下民眾租借。

 但是台北市有一名14歲未成年少女,6月27日在萬華光仁國小旁租借E-Bike,騎乘行經中華路2段時,疑似因為違規闖紅燈,撞倒一名81歲周姓老婦,雖然緊急送往和平醫院急救,但因為顱內出血嚴重而宣告不治。

 鐘慧諭表示,光仁國小旁的E-Bike電動自行車租賃站是北市唯一1座,在5月正式營運時交通局就已認為不妥,因該站設置在無遮簷的人行道且從事營利事業,按照建管法規,屬於違法行為。

 此外,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到25公里,卻不需要駕照、也不用安全帽就能上路,且北市自行車道大都在人行道上,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爭道相當的危險。

 鍾慧諭說,該租車站正式營運後,交通局已找業者來開過會,但礙於目前的交通法規電動自行車仍可稱為自行車。

 鍾慧諭表示,她認為應以車速來定義自行車或機車,如歐洲自行車速限是15公里,應修法或訂定行政法規約束時速超過15公里的車種,要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E-Bike網站已在7月3日在網站公告,表示因屢次有青少年虛報年齡遭到家長責備,萬華光仁國小租賃站擬調整營運模式,即日起暫停租借服務。

 

關鍵字:E-bike 肇事撞死人 北市交通局 擬視 為機車管理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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