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公路南下側車道88.8公里處,發生一起載送廢土之砂石車,為了閃避機車不慎翻車,造成車頭與貨斗分離,車頭起火,火勢相當大,消防人員忙於滅火。(圖/苗栗縣消防局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大同派出所12日0時40分許接獲報案稱,西濱公路南下側車道88.8公里處,發生一起載送廢土之砂石車,為了閃避機車不慎翻車,造成車頭與貨斗分離,車頭起火,現場無人受傷,員警們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員警到場後,發現該曳引車已起火燃燒,火勢相當大,所幸駕駛廖姓男子沒有受傷,自行逃出在旁。經了解,該輛曳引車經由臺61線快車道由北往南行駛,行駛至該處路口時,疑似未遵守號誌,逕自前行,此時正好有另一輛由胡姓男子所駕時重機車,由南往北行駛欲左轉天祥街二段,曳引車為了閃避該重機車,緊急向右駛入側車道,車身因而不穩致翻覆,車頭與車身分離後起火燃燒,所載運之泥土散落一地,已嚴重影響車輛通行。

員警們趕緊到場擺放交通錐、爆閃燈等等警示設備,疏導車輛,並通知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及拖吊業者到場協處,現場由消防隊協助撲滅火勢,直至8時許,事故車及散落物均已排除乾淨,順利恢復通車,曳引車駕駛並無酒駕情事,詳細發生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竹南警察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駛道路上,務必遵守號誌、標誌、標線指示及其他交通法令規定,倘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發生,恐需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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