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第二中隊分隊長歐沛洋。(圖/保安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彭可 / 臺北報導

日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執行路檢勤務,攔查一輛行徑可疑重型機車,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男子眼神飄忽不定、異常緊張,最終果不其然在其身上查獲毒品,隨後附帶搜索竟還發現男子違法持有疑似土製炸藥,依法帶回返隊偵辦。


▲保大員警附帶搜索查獲疑似土製炸藥5個及製作土製炸藥之鋼珠150顆。(圖/保安警察大隊提供)

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員警於112年2月25日9時許,在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與民權西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楊姓男子騎乘重型機車,經過路檢點時眼神飄忽閃躲,形跡可疑,故依法攔停實施盤查,經楊男同意配合警方檢查其所攜帶物品,員警在其所穿著外套口袋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隨後實施附帶搜索,在楊男所騎乘機車置物箱內查獲疑似土製炸藥5個及製作土製炸藥之鋼珠150顆,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轄區大同分局續辦。


▲保大員警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圖/保安警察大隊提供)

煙火、鞭炮等為民衆慶祝節慶時常見的物品,不肖歹徒卻意圖將其改造爲危險爆裂物,此類爆裂物主要成份爲黑色火藥,它對磨擦、火花具有高度敏感性,稍有不慎極易發生意外事故,保安大隊呼籲,自製爆裂物可能造成自身生命危險,更會危害社會安全,且未經許可製作爆裂物依法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切勿因一時好奇而以身試法。 

關鍵字:難逃法眼/男子違法攜毒及疑土製炸藥 北市保大警依法究辦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