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統計出最新票數:不同意罷免票65391票,同意罷免票55261票,罷捷行動確定失敗。(圖/高婕翻拍自選委會網站)


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開票完成,因有效不同意票多於有效同意票,該案投票遭到否決。中央選舉委員會稍早表示,將於本月9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未來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提議對其罷免。


▲高雄市議員黃捷(中)罷免案未通過,在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左)、民進黨高雄市主委趙天麟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感謝鳳山鄉親支持他繼續擔任鳳山區市議員。(圖/高婕)

中選會表示,本次黃捷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9萬1566人,實際投票人數為12萬1110人,投票率為41.54%,其中有效票為12萬652票,包括不同意票6萬5391票(54.20%)、同意票5萬5261票(45.80%)與無效票458票,因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罷免案結果為否決。

黃捷在下午18時在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與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趙天麟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自行宣布罷免不成功,情緒難掩激動,數次哽咽的感謝鳳山的鄉親,向鄉親報告自己還是高雄市議員,接下來的兩年會為鳳山的鄉親努力,不會讓大家失望。


▲高雄市議員黃捷在記者會上哽咽的感謝鳳山鄉親支持她繼續擔任鳳山區市議員,接下來的兩年會為鳳山的鄉親努力,不會讓大家失望。(圖/高婕)

這次罷免,高雄市選委會在鳳山設了228個投開票所,下午4時投票截止之後開始計票,不同意罷免票6萬5391,同意罷免票5萬5394票,同意票沒有過25%的門檻。

中選會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罷免案的投票結果應由中選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另依同法第90條規定,若在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或同意票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均為否決。

中選會說明,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提議對其罷免。

關鍵字:高雄市議員黃捷 罷免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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