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創全國首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圖/取自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臉書)


【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歷經2次提案遭退回,這次會期終於討論出民進黨團與議會改革連線、國民黨團都可接受的版本,在達成共識後,率先全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11月26日經縣議會第四審查小組協商完成,順利送進大會,10日下午進行二、三讀,有別於過去2次草案皆由縣府提出,闖關議會失敗,這次自治條例是由議員自行連署提案。

藍綠陣營議員各自連署提案,除國民黨團版本,時代力量縣議員宋國鼎、曾玟學、無黨籍黎煥強、陳品安、民進黨羅貴星也共同提出議會改革連線與民進黨版本。

兩版本草案於11月26日下午在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併案審查,經逾3個小時逐條討論,雙方取得共識,折衷協商出最後版本,主要規範縣府進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1公里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專家學者應經縣府遴聘公告,落實保護石虎及石虎棲地。

在跨黨派議員支持且達成共識下,條例今天順利通過三讀,也讓苗栗縣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保育單一物種自治條例縣市。

關鍵字: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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