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頭份大橋行車安全,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及頭份分局將持續及加強勤務規劃布署,貫徹執法取締作為。(圖/記者彭維權攝)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位於苗栗縣北橫公路上的頭份大橋,目前公告禁行聯結車及二十一噸以上之大型車輛通行,卻發現仍有大型車輛違規通行該橋梁,衍生交通安全問題,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及頭份分局將持續及加強勤務規劃布署,貫徹執法取締作為。

頭份大橋經檢測有錨座、桿道、拱圈塗裝等劣化情形,會影響橋梁結構安全,而為確保通行安全,苗栗縣政府已公告於今年五月一日起禁止聯結車及二十一噸以上車輛通行,由於頭份大橋是通往三灣、南庄的主要通路橋梁,部分大型車輛駕駛人為貪圖行駛之便,仍會違規行駛穿越,影響其他用路人的通行安全。

因此,警方在五月一日公告禁止聯結車及二十一噸以上車輛通行後,已於五月十日起正式執法,強力取締大型車輛違規行駛,同時加強取締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無照駕車、爭道行駛、違反禁行路線、變更車斗、未使用專用車箱等重點違規行為。

苗栗縣警察局統計,自五月十日起至九月二十四日止,已取締限重車輛違規行駛頭份大橋路段共三十七件。請聯結車及二十一噸以上車輛駕駛人於頭份大橋公告限重通行期間,應改道行駛縣道一二四線、濱江街、水源路及隆恩路等替代道路,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至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警察局與頭份分局亦將持續規劃交通稽查勤務並落實執行,在此呼籲大型車輛駕駛人務必遵守車輛限重通行規定,以維護交通安全之用路環境。

關鍵字:維護頭份大橋行車安全 警貫徹交通執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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