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人員勤前教育訓練增進稽查技術能力。(圖/台電南投區處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夏季電價開跑,節省電費支出,落實節能為首要,切勿走旁門左道。台電南投區營業處統計截至今(109)年5月底止違規用電追償電費累計933萬48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共減少2,327萬度電的損失,其中惡性與非惡性違規用電佔比為58%及42%。另外5月份追償金額高達430萬7,110元,更創下近3年多以來單月最高紀錄,顯見仍有不少民眾心存僥倖,意圖透過違規用電行為,牟取減少電費支出之不正利益。


▲台電稽查人員查緝違規用電情形。(圖/台電南投區處提供)

台電南投區營業處處長李宣昌表示,依據電業法第56條及違規用電處理規則第 3條所稱之違規用電,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在線路上私接電線。二、繞越電度表或其他計電器,損壞或改動表外之線路。三、損壞或改變電度表、無效電力計、其他計電器之構造,或以其他方法使其失效不準。四、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五、包燈用戶在原定電燈盞數及瓦特數以外,私自增加盞數或瓦特數。六、依約定設備容量計費之電力用戶在原申請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以外,私自增加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

李宣昌說,今年度查獲違規用電手法,以私接線路、破壞電表結構及製造比流器短路等態樣居多,台電人員發現用電異常或接獲民眾檢舉後將會派員查緝,一旦查獲違規用電行為,不僅要賠償台電損失,還可能會有刑責,得不償失,呼籲千萬毋湯違法。若有不肖業者藉由安裝省電器,卻在電表上動手腳造成計量失準,就會構成違規用電,請民眾要特別小心。


▲台電稽查人員查緝違規用電情形。(圖/台電南投區處提供)

台電南投區營業處業務副處長林德義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違規用電之不法行為,台電祭出獎勵辦法,經檢舉並查獲成案後,檢舉民眾可獲得台電追償金額10分之1之獎金,每筆檢舉獎金最高金額為10萬元,鼓勵民眾勇於檢舉共同打擊不法,以有效遏止違規用電行為。

關鍵字:台電 南投區營業處 處長李宣昌 副處長林德義 違規用電 追償 電業法 節省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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