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確立週休二日法源,明年1月1日實施。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如果違反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雇主不得以正常工時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事由。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應保存1年;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出勤紀錄改為保存5年,雇主違規可處9萬元到45萬元罰鍰。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到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此外,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除縮短工時到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也提案把加班上限改為每月54小時,但這次修法未討論。

 

關鍵字:立院三讀通過 明年起 全面實施 週休二日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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