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2線快速道路逆向行駛案,苗栗警方主動啟動偵辦。(圖/警方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苗栗市某駕駛人晚間,在苗栗縣台七十二線快速道路從苗栗市往大湖方向行駛,遇一部自小客車違規逆向行駛讓駕駛驚嚇閃避,顯釀對撞事故,該民眾案發後未向警方報案處理,於臉書上傳行車記錄器影像並貼文敘述事發之經過,提醒其他用路人小心。

苗栗警察分局於19日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該則訊息,得知該名PO文車主於10月18日晚間21時許,其駕駛自小客車從苗栗市龜山橋匝道上台72線快速道路往大湖方向行駛,行駛至出磺坑路段發現有1部自小客車行車逆向疾駛而過,好在該名駕駛遠遠看見逆向車輛疾駛而來,立即閃避才未釀致重大的交通事故,可謂險象環生。

警方立即調閱台72線沿線相關之路口監視器,逐一分析過濾比對可疑經過車輛,終於鎖定特定自小客車車號,將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將依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行駛快速道路逆向行駛危險駕車,處新台幣6000元到24000元罰鍰,以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苗栗警方呼籲在快速道路上逆向行駛,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也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行車請遵守交通規則,警方也會嚴格查緝還給民眾安全的交通環境。

關鍵字:台72線快速道路 逆向行駛案 苗警主動啟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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