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頂水資回收中心水質監測,10年皆符合地下水質管制標準。(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林凡立/桃園報導】

有關某週刊107年12月17日報導「有毒垃圾埋水庫」政黨輪替後重招標等四篇報導,市府鄭重澄清如下,以正視聽:
 
1.埔頂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於99年原縣府與前民間機構「達闊埔頂污水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約,本府於97年發現中庄調整池周邊埔頂水資回收中心預定地內遭人棄置廢棄物時,環保局配合桃園地檢署指示開挖採樣,經檢測廢棄物性質多屬於一般廢棄物(超過98.97%),另存在之少量有害廢棄物均由北水局代為清理完畢,剩餘之一般廢棄物經環境工程技師公會依環保署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屬污染調查作業參考指引」檢測標準,採網格法進行採樣檢測,得出現場皆為泥、砂及廢磚瓦等一般廢棄物,建議以現地安定為原則。本府為求慎重起見,於水資中心上下游設置監測水井,至107年第2季歷經10年監測結果皆符合地下水質管制標準,且大漢溪水地面水質測站的RPI屬輕度至未(稍)受污染,水質尚稱良好,故可確保大桃園市民用水安全無虞。

2.有關媒體報導表示,達闊公司放棄地上物所有權一事非屬事實,至始至終該公司皆無進場施作。原縣府於99年與「達闊埔頂污水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履約過程中原縣府與該公司針對水資源回收中心內的廢棄物處理進行多次協商,並確定廢棄物處理原則,但廠商違約未依協商結果辦理,導致廢棄物未能處理,故本府與該公司終止契約重新招商。

3.本計畫經市府重新辦理招商,已於105年10月20日完成重新招商,並與新特許公司「埔頂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投資契約在案,新特許公司並非不敢進入施工,主要是因目前水資源回收中心預定地尚與前特許公司進行地上權塗銷訴訟中,無法交付用地。新特許公司目前已於106年8月先行進行污水管網之興建,俟用地交付後,即可立即興建水資回收中心。

4.為改善大漢溪流域水質,確保大漢溪用水水質可提供板新水廠穩定水源,市府水務局積極辦理各項污水處理措施,自上游復興地區至鳶山堰之都市及非都地區污染源已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其中包含大溪地區、石門地區、埔頂計畫區、大溪月眉、小烏來、復興地區與員樹林地區、順時埔地區、百吉地區及巴陵地區現地處理設施,以及月眉人工濕地、大嵙崁人工濕地截流,共削減61,920CMD污水,總經費約62億,市府水務局將持續加速本市污水下水道之接管,創造更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

關鍵字:埔頂水資回收中心 水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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