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用心的為民眾驗車。(圖/台北區監理所)


記者邵斌/新北報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新車出廠5 年以上未滿10年,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車主若未依行照上載明的車輛檢驗期限(行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完成驗車,自用小客車(含大型重型機車)可開罰新臺幣900元?1,800 元,超過 6 個月以上車輛若還沒檢驗,車牌就會被註銷,無法在道路上行駛。

為了避免忘記定期檢驗日期,您可以利用監理服務網(或親自至各監理機關申請)或下載監理服務APP以手機簡訊或APP訊息提醒您按時驗車,除此之外,也可以到臺北區監理所轄管53家代檢廠申辦手機簡訊通知服務,避免受罰。

關鍵字:監理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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