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四分局將車廂內之疑似槍枝查獲扣案。(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中市警四分局將車廂內之疑似槍枝查獲扣案。(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接獲臺中捷運轉報,1名男子於豐樂公園站30號車廂內,手持黑色槍狀物體把玩,第一時間站內隨車人員立即疏散該車廂內乘客,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而該名男子隨即轉搭下一班在烏日站下車,遭捷警隊警力到場控制行動,於其身上起出美工刀、剪刀各1把,另該把遺留在車廂內之疑似槍枝,也已查獲扣案。

經查葉嫌(78年次)於案發前在本市捷運市政府站旁「一蘭麵館」用餐後,自該站搭乘捷運往烏日高鐵站欲回西螺住處。近因創業失敗精神壓力集於一身,希望藉此發洩引起他人注意。經調查捷運站務人員及調取站體cctv後發現葉嫌在捷運列車車廂上把玩玩具槍,造成同列車乘客驚慌奔走,中捷也立即進行疏散乘客,此行為已涉嫌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已依現行犯逮捕並將其移送地檢署偵辦。其疑似思覺失調部分,亦同時通報本市衛生局派員就其業管部分應處。

中市警四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呼籲民眾搭乘捷運勿攜帶各類刀械或易燃物品,違反者除捷運公司得拒絕運送外,更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公共危險罪等罪責。若旅客在月台或列車上發現任何不法情事,可撥打110報案,警方會迅速到場,以維大眾乘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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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原始新聞來源 捷運危機!怪客亮玩具槍引注目|警方及時制止速逮送辦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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