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今天下午到北院出庭時拿著白色紙袋,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張欽攝影)
▲陳重文今天下午到北院出庭時拿著白色紙袋,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張欽攝影)

【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遭檢廉搜索約談後聲押,上周獲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提抗告後,高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直指陳重文交保後有勾串證人舉動,北院今天下午二度開聲押庭,訊後裁定陳重文羈押禁見,理由是要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且全案涉侵害公帑,應以維護公共利益為重,可提抗告。

北院今天的裁理由指出,陳重文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他和共犯、證人的陳述、卷內相關資料佐證,且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金流錯綜,有進一步調查必要。

法官認為,圖利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陳重文為避免受到重判,既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未來審理時仍有可能避重就輕或翻供,甚至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陳重文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確有事實認定陳重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還認定,考量陳重文個人權益、公共利益維護的平衡,並審酌《憲法》比例原則,因《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也無法以沒入保證金方式保全證據,而本案屬貪污案侵害公帑,影響社會深遠,應以維護公共利益為重,無從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陳重文被控利用議員職權護航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藉此取得台北市警局2024年的CCTV(閉路監視器)網路傳輸服務的5億元標案,陳重文還涉及收受業者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
北檢本月14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其議會辦公室等處並約談到案,檢方隔天凌晨複訊後,認定陳重文涉犯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而聲押禁見,但北院訊後裁准交保200萬元,檢方本月19日提抗告,高院昨發回更裁。

台北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重開聲押庭,陳重文庭前10分鐘抵達北院,手中還拿著白色紙袋狀似行李,但對媒體詢問卻不發一語。北院訊後改裁定羈押禁見後,陳重文晚上將被上銬搭囚車到台北看守所。

原始新聞來源 陳重文交保5天後遭羈押禁見|檢掌握交保後勾串「證據」逆轉抗告成功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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