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或使用中車輛都需要掛牌。(圖/記者蔣彤雲攝) 


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過去習慣稱呼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在去年11月30日納管,新車或使用中車輛都需要掛牌,使用中的車輛需在2年內掛牌,為鼓勵已上路微電車提早申請掛牌,112年底前都享有免收號牌及行照規費,為車主省去450元,符合規定車輛的車主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投保強制險後,及早完成申領牌照手續。

新竹市監理站周站長景朗提醒用路人,騎乘微電車需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且不得載人或酒駕,行駛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若擅自改變原有規格也會受罰,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1條規定,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微電車,將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呼籲尚未請領牌照的微電車車主,盡快完成牌照領用程序。

為了讓民眾免除奔波之苦,新竹市監理站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到點掛牌服務,相關資訊可至新竹區監理所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hmv.thb.gov.tw/cp.aspx?n=11181)。

關鍵字:新竹市監理站 微電車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