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繳納期間為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地價稅單已於10月24日起陸續寄發。(圖/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112年地價稅開徵囉!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繳納期間為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地價稅單已於10月24日起陸續寄發,請民眾收到稅單後,先檢視自己的土地現況及核對稅單內容,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若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可先向本局或所屬三分局查詢,或利用線上、臨櫃方式申請補發稅單。

財稅局表示,民眾若遺失或未收到繳款書,可線上申辦(須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錄),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開放時間為112年10月15日至112年12月8日止,開放繳稅期間為10月27日至12月3日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8w)電子稅務文件申請,直接下載稅單繳納。

財稅局指出,也可用臨櫃補發稅單,至本局或所屬三分局補發或透過本局開辦之遠距視訊服務申請補發。若稅額3萬元以下,則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查詢列印繳稅單(小白單),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

財稅局提醒,地價稅為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歸成1戶,合併後之地價總額按累進稅率課徵,也就是說,民眾於屏東縣持有多筆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若稅額未達100元,則免徵地價稅,也就不會收到地價稅單。

此外,利用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者,不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需紙本繳納證明,請向本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補發。財稅局邀請民眾,申辦以電子方式寄發稅單或繳納證明,節能省紙愛地球。

對上述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洽詢。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0~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111~114、東港分局:08-8354780轉103~105、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地價稅 統一 全家 萊爾富 OK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