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至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優惠期間至112年底。(圖/高雄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提供)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交通部公路局表示,為鼓勵已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至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優惠期間至112年底,只剩最後1個月,請車主趕快來辦。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辦理強制險,是為了讓用路人更有保障的騎乘道路,若發生車禍可理賠;若車輛失竊可報案,到今年年底前掛牌免費,好處這麼多,呼籲民眾趕快去辦。

李瑞銘表示,為了幫助使用中車輛申領牌照,高雄區監理所(含轄站)均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個別至監理所站的辛苦,無論是實車查核、證件審核還是領照發牌一次完成!要記得在今年底前完成掛牌納管,才能享有免費掛牌的優惠。詳細資訊可上該所網站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komv.thb.gov.tw/cl.aspx?n=11427)連結查詢,或電洽該所服務電話:07-7711101 分機101。

關鍵字:高雄區監理所 車輛管理科 微型電動二輪車 牌照 行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所長李瑞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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