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警局交通隊員警酒後執勤車禍,警分局長唐嘉仁親自宣佈相關人員處分情形。(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丘曉地/中壢報導

桃園市中壢警局交通中隊林姓員警十日上午宿醉駕駛巡邏車追撞民眾車輛,十一日晚中壢警局發佈新聞表示,中壢警分局秉持勿枉勿縱將林姓員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報請兩大過免職,交通隊中隊長記過兩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另分局長記過一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兩次。

中壢警分局十一日晚表示,該分局交通中隊林姓員警,十日上午八時處理車禍案件,行經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一段和興南路口時突然撞上前方轎車,所幸無人受傷,林姓員警肇事後,通報交通隊派員處理,經測試酒測值高達0.69毫克值超標,中壢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林姓員警移送偵辦。

警分局也指出,林姓員警九日休假期間,自己在家飲酒到當晚六時,第二天早上八時許服勤追撞民眾車輛,林員當即就通報派員處理。

中壢警分局在發佈的新聞稿中表示,該分局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將林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兩大過免職,交通隊中隊長記過兩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其餘分局長記過一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兩次。

中壢分局也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比一般大眾更要有守法觀念,將持續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使同仁知所警惕,避免酒駕行為再次發生。

關鍵字:中壢 警察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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