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年地籍圖重測作業即將於1月份展開,重測區域包括溪州鄉圳寮段、二林鎮犁頭厝段、彰化市莿桐段、線西鄉重振段、鹿港鎮永安段及員林市益民段、明倫段、三條段,共約8,500餘筆土地,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到場指界,保障自身權益。(圖╱記者孔亮云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孔亮云/彰化報導】

彰化縣113年地籍圖重測作業即將於1月份展開,重測區域有溪州鄉圳寮段、二林鎮犁頭厝段、彰化市莿桐段、線西鄉重振段、鹿港鎮永安段及員林市益民段、明倫段、三條段,共約8,500餘筆土地,面積約917公頃。地政處長蔡和昌表示,這次重測作業通知書將於1月份陸續寄發,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到場指界,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處長蔡和昌強調,這次重測作業通知書將於1月份陸續寄發,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到場,如果不行,可聯絡地政人員另約時間到場或委託他人代理,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圖╱記者孔亮云翻攝)

蔡和昌處長指出,早期地籍圖使用頻繁,精度難以符合時代需求,縣府透過推動地籍圖重測確實釐整地籍,保障民眾合法產權。另外,因地籍圖重測是依土地所有權人指界做成成果,自會有面積增減問題。因此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到場,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早期地籍圖使用頻繁,精度難以符合時代需求,縣府透過推動地籍圖重測確實釐整地籍,保障民眾合法產權。(圖╱記者孔亮云攝)

地政處表示,民眾申辦土地複丈時常遇到有界址前後不一樣情形發生,縣府為避免這類情形發生,希望透過地籍圖重測將界址點以坐標數值方式永久紀錄,在辦理地籍圖重測時下列幾點希望土地所有權人配合及注意事項,首先按指定日期攜帶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印章或委託書到場設立界標及指界,告訴地籍調查人員土地界址位置,由調查人員依實際指界情形記錄在地籍調查表上。並逐項認定,如正確無誤後,再予簽名或蓋章。

地政處指出,提醒民眾如果沒到場指界地政人員將依土地法46-2 條規定逕行施測,且土地所有權人無法在公告時提出異議。所以建議如果無法於通知時間到場者,可聯絡地政人員另約時間到場或委託他人代理,千萬不要置之不理。

地政處強調,地籍圖重測結果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公告30天。公告期滿無異議者,地政機關即據以辦理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換發土地權狀;如有異議,請洽當地地政單位申請異議複丈。

關鍵字:地籍 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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