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毛治國昨天接見「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並聽取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及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說明此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下稱「兩岸租稅協議」)、「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下稱「兩岸飛安協議」)二項協議經過及成果。


毛治國表示,本次會談所簽署的「兩岸租稅協議」,有助於降低民眾及企業所得稅負,提升台商在大陸競爭力,同時增加台灣投資環境的吸引力,促進我國經濟成長;而「兩岸飛安協議」,則有助於提升兩岸飛航作業效率與安全,促進兩岸航太產業發展。這二項協議順利簽署,對民眾、企業及政府三方均具有重要意義。


毛治國指出,本次簽署的二項協議是依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精神,請相關機關在議題形成、業務溝通、協議簽署前等各階段,由相關機關向各界說明,並完成國安審查及舉辦公聽會,接下來協議簽署後,也請加強向立法院與社會大眾溝通及說明,讓社會各界瞭解協議成果,並支持協議後續推動與執行。


毛治國表示,在未來協商議題推動方面,包括:「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環保合作」等,均攸關國家經濟發展、民眾福祉利益及兩岸互動關係,請陸委會協同主管機關作好充分準備,積極推動相關議題的協商,爭取台灣最大利益;同時也請相關部會,依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精神,做好對外溝通說明工作,爭取各界共識與支持。


毛治國指出,協議簽署與執行同等重要,針對過去已生效的兩岸協議,要適時檢討執行成效與有待突破地方,以使協議效益極大化,為進一步深化效益,請陸委會、海基會及各主管機關持續與大陸溝通,積極研擬方案及改善措施。


毛治國強調,兩岸制度化協商已邁入常態化階段,涉及雙方各自關切事項,未來會更加複雜艱鉅,希望各機關本著「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最高原則,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步驟,持續穩健地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有序運作,讓全民共享兩岸和平發展的成果。

 

關鍵字:兩岸協商 毛揆 四清單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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